第四十四章 给江雨找个婆家(第1 / 1页)
张翠红一肚子的坏水,给徐长娣出主意道:“老大家女儿江雨,都已经二十了,搁芦花村十八岁嫁人,二十岁娃都生了两个人。”
徐长娣听出了张翠红的意思,对啊,她怎么把这事给忘了。
老大家走了,他四个孩子的婚事可不都由她这个奶奶做主嘛。
江雨又没读到几个书,长得也不算特别好看,这嫁人唯一的优点就是年轻了。
俗话说,女大不中留,留来留去留成仇,把她给嫁出去了,江澈的工作说不定也能说动了。
等另外两个小的成年了,抚恤金也领不了了,到时候可就真是一点好处都讨不到了。
徐长娣越想越有理,她得赶快给江雨找个婆家,最好是这两个月就给嫁出去。
这嫁人呢,也不能嫁太远,太远了就彻彻底底变成别人家的女人了,娘家是别想沾一点好处。
那干脆就在本村找吧,徐长娣思来想去,想到了村尾的一户人家。
那户人家也姓徐,算上来她们祖上和她娘家是一支的。
他家有五个儿子,其中小儿子今年二十五了,还没讨到老婆。
原因一个是因为他家妯娌多,是非多,一般人家不愿意自己女儿嫁过去。
另一个是因为这个小儿子有点壮,一米六的个子,大概两百斤上下。
上次赶集听他家徐嫂说,谁给她家介绍成了,愿意出十块的红包。
彩礼自然也不会小气,她们见了女方满意的话,可以给到两百块。
两百块可不少啊,一个壮劳力在地里刨食一年到头也就一百出头的样子。
在徐长娣看来,江雨若是能嫁去,算是门当户对了。
妯娌多怕什么,江雨不也有三个弟弟妹妹,这不是半斤八两。
胖点又怎么了,胖,说明这家吃得好,江雨这么瘦,嫁过去正好可以养胖点。